在农作物的种植过程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农药,但是在农药的使用过程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农药说明上写着“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很多时候农药都是可以混用的,但是有些农药混用会造成药效降低或者失效的状况,遇碱易分解的农药有敌敌畏、敌百虫、甲胺磷、乐果等。
遇碱易分解的农药有哪些?
1、杀菌剂:有些杀菌剂遇碱不稳定,如:稻瘟净、托布津、敌克松等。
2、杀螨剂:如三氯杀螨醇。
3、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敌杀死、杀灭菊酯等。
4、有机氮杀虫剂:部分有机氮杀虫剂碱不稳定,如:呋喃丹、叶蝉等。
5、有机磷制剂:如敌敌畏、敌百虫、甲胺磷、乐果等。
农药混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1、混用后药效降低的农药不能混用:许多杀虫剂和杀菌剂与碱性物质混合易分解失效或降低药效,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二硫化氨基甲酸衍生物杀菌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锰锌等)农药碱性条件下会分解,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这些药剂不宜与碱性的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混用。
大多数有机硫杀菌剂对酸性反应比较敏感,混用时要慎重。如:双效灵(即氨基酸铜)遇酸就会分解析出铜离子,不仅降低药效,而且很容易产生药害。
一些农药不能和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甲基托布津、二硫化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等不宜与铜制剂混用。
2、混用后容易对作物产生药害的不能混用:福美双、代森环类杀菌剂和碱性药物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与铜制剂混用,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混用,会生成对作物产生严重药害的物质,因此不能混用。
3、混用后物理性状发生变化的不能混用:混用农药时要注意不同成分的物理性状是否改变,混合后产生分层、乳剂破坏、絮结和沉淀、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的也不能混用。
一些酸性且含有大量无机盐的水剂农药与乳油农药混用时会有破乳现象,要禁止混用。乳油和水剂混用时,可先配水剂药液,再用水剂药液配制乳油药液。
有机磷可湿性粉剂和其他可湿性粉剂混用时,容易造成药害,悬浮率会下降,不宜混用。
农药能否混用,一是对各种农药的性状和特点充分了解,要认真阅读农药的说明书。
二是可查阅农药混配表,以决定是否可以混用。
三是2种农药第一次混用时,可以先做混配试验。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将少量的2种药剂进行混配,仔细观察是否出现沉淀、浮油、变色、发热等不正常现象。只要药液出现物理或化学变化,则这2种药剂就不可进行混配。
四是经过少量混配试验证明可行性,可混配少量浓度稍高的农药进行小面积田间试验或单株作物药害试验,观察试验结果未出现药害现象才可将此种混配药剂用于田间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