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天气影响下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应对措施

2021-01-02 20:32发布

据中央气象台12月28日发布的寒潮橙色预警,29日中午起,浙江省自北向南将有剧烈降温、大风、雨雪和冰冻天气,大部地区过程降温幅度达12到14℃,31日至2021年1月1日早晨最低气温全省大部地区-4至-7℃,其中山区-8至-11℃。寒潮“袭击”,可能对我省水产养殖造成较大影响,需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尽量降低冰冻雨雪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养殖生产平稳有序,现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寒潮天气影响下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应对措施,供渔业主管部门和水产养殖从业者参考。

一、灾害防范应急措施

(一)淡水池塘养殖

1.有条件的尽可能移入越冬池内,没有越冬池的在冰冻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应提高水位,加强保温能力,一般要求水深2米以上。

2.晴天勤开增氧机,促进上下水交换。塘面若出现冰冻封池,要进行人工破冰增氧,确保三分之一以上面积与大气接触,防止窒息缺氧。

3.应避免在冰冻雨雪天气临时加水,以免造成鱼类上浮而出现冻伤、冻死等现象。

4.加强巡塘,停食少捕,做好病害防治。

(二)海水围塘养殖

1.提前加水提高水位,保持池塘水位在1.5米以上,海水贝类池塘滩面水位达到0.5米以上。

2.定期加注新水,适当换水。如果养殖池较浅,无法保持较深水位,可对已达到商品规格的水产品及时收获。

3.海水贝类养殖池塘减少滩面干露时间,需干露时选择气温相对较高的午间。

4.越冬的海水蟹、文蛤、泥蚶等品种,虽然已停止进食,进入休眠和半休眠状态,也要保持一定的水位。

(三)海水网箱养殖。

1.减少操作,近期尽量不拉网箱。

2.保持网箱水流通透,防止因水流不畅、水体交换少而导致局部网箱水温更低。

3.水域条件好的,可增加网衣高度,以增加网箱深度,一定程度上防范表层低温。

4.寒潮来临前在晴好天气午间,少量投喂添加复合维生素的配合饲料,增强鱼类的抗寒抗应激能力。

5.抗寒能力差的养殖品种若已达商品规格需及时起捕。

(四)设施养殖

1.检查大棚等保温设施和充氧、供暖设备,修补损坏的薄膜,补充加温所需的燃料,保证温室正常运行。

2.做好苗种繁育场、工厂化养殖基地等养殖设施保温防冻工作,确保亲本和成鱼安全越冬。

3.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养殖鱼类抓紧上市。

4.降雪后,需及时清理顶棚积雪和积冰。

同时,寒潮雨雪天气,养殖从业人员要特别注意采取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切实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二、寒潮过后恢复生产措施

(一)检修养殖设施。检查苗种繁殖和养殖大棚等保温设施和充氧、供暖设备,抓紧进行因暴雪、冰冻损坏的繁殖设施、电力设施、进排水渠道、网箱、网衣、薄膜和坍塌房屋等维修和重建工作。

(二)及时起捕压塘和冻伤产品。因冰冻雨雪影响起捕上市的各类水产品,宜根据市场需求及早起捕,以免影响翌年的生产布局和发展。

(三)强化苗种和亲本培育管理。要加强苗种培育,解决紧缺苗种供应问题,培育好亲本。提前做好鱼种的供应、采购计划,摸清存塘亲本和苗种数量,及时组织补充、调运。确保苗种供应和繁殖能够正常进行。

(四)加强病害防控。做好池塘、网箱的清洁卫生,严禁未经无害化处理丢弃死亡个体;加强病害测报和预警;实时监控水温、水质变化,预防病害发生;寒潮过后连续晴天3-5日、水温10℃以上时,可隔日适量投喂饲料;定期使用微生物制剂进行改底解毒,防治暴发性疾病发生。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要及时进村入户,帮助养殖户分析灾情,开展技术服务,尽快恢复生产。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