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西藏自治区桃缩叶病综合防治的术语和定义、防治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桃树种植区域内桃缩叶病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桃缩叶病
桃缩叶病又叫桃树缩叶病,是由子囊菌亚门外囊菌属真菌畸形外囊菌[Taphrina deformans(Berk)Tu-lasme]侵染引起桃幼嫩叶片、新梢、花和果实为主要症状的侵染性真菌病害。
3.2保护剂
保护剂又叫保护性杀菌剂。指施用于植物的体表后,不进入植物体内,阻止病原菌的侵入或靠触杀直接杀死病菌或萌发的病原菌孢子或菌丝体,保护植物不受病原菌侵害药剂。
3.3治疗剂
施用于植物的体表后,被植物吸收或通过渗透进入植物体内,杀死病原菌或抑制病原菌的生长,控制植物病害的药剂。
4桃树缩叶病
4.1 发病特征
桃缩叶病主要为害桃树幼嫩部位,以叶片为主,严重时也能侵染新梢、花和果实。叶片感病之初,表皮呈红色,稍带黄色而肿胀,后期整叶肥厚为健康叶片的2~3倍,且歪斜畸形,皱缩扭曲,叶缘向后翻卷,叶面凹凸不平,上下两面均生白色粉末(子囊孢子),后期转为褐色脱落。新梢染病后变成灰绿色或黄绿色,节间缩短且略为粗肿,表面有一层白色粉状子囊层,顶叶簇生,严重时病梢扭曲,逐渐向下枯死。花受害后,花瓣肥大变长,早期脱落。幼果发病,初生黄色或红色病斑,微隆起,随果实增大,渐变褐色;后期病果畸形,果面龟裂,有疮疤,易早期脱落。较大的果实受害,果实变红色,病部肿大,茸毛脱落,表面光滑。桃树感染缩叶病后,削弱树势,严重的可导致植株过早衰亡。
4.2 发病规律
桃缩叶病病菌以子囊孢子或芽孢子在桃芽鳞片外表或芽鳞间隙中越冬。第二年春天,当桃芽展开时,越冬孢子萌发穿过表皮或由气孔侵入,为害嫩叶、新梢或幼果。子囊孢子能直接产生侵染丝侵入寄主,芽孢子还有接合作用,接合后再产生侵染丝侵入寄主。病菌侵入后能刺激叶片细胞大量分裂,细胞壁加厚,造成病叶膨大和皱缩。以后在病叶角质层及上表皮细胞间形成子囊细胞,发育成子囊,再产生子囊孢子及芽孢子。子囊孢子及芽孢子,不作再次侵染,埋伏于芽鳞外表或芽鳞间隙中越夏越冬。所以,桃缩叶病一年只有一次侵染。
4.3发病条件
4.3.1 温度
病原菌的生长温度范围10~30℃,适宜温为20℃。对寄主侵染适宜温为10~16℃,最低7℃。厚壁芽孢子耐寒,存活时间长,在30℃时,可存活140 d;较低温时为315 d,在果园可存活1年以上。
4.3.2 湿度
湿度高的地区,有利于病害的发生和为害。特别是早春低温、多雨的年份或地区,桃缩叶病发生严重;早春温暖干燥,桃叶生长较快,减少染病机会,则发病较轻。
4.3.3 栽培管理
栽培管理水平较高的桃园,桃树健壮,发病较轻;反之,发病较重。
5防控原则
5.1总体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植保方针和“科学、绿色、健康”的防治理念。
5.2防控策略
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以桃缩叶病的发生为害规律和实时监测数据为依据,按需、适时、精准防控,逐年压低病原菌数量,实现可持续控制。
5.3药剂的选择与使用
5.3.1药剂质量标准
药剂的选择应符合GB 4285、GB/T 8321 、NY/T 1276-2007和NY/T 393-2000规定的质量标准。
5.3.2药剂使用方法
芽萌动前喷保护性药剂为主,生长季节喷治疗性药剂为主。两类药剂交替使用,两次用药时间间隔不短于7d。
6 防治措施
6.1 农业防治
6.1.1 清除病原
休眠期,结合冬季修剪,清除病枝、病叶、病果,集中深埋或烧毁,减少病源;春季萌芽前,结合花前复剪,再次清除感病枝叶,带出园外,集中深埋或烧毁。
6.1.2 剪除病叶、病枝
生长季节,少数枝叶发病时,摘除病叶,集中深埋或烧毁,减少病原,防止扩散。
6.1.3 加强管理
进入结果期的桃园,加强*、肥、水管理和细致的整形修剪工作,改善通风透光条件,增强树势,提高树体的抗病性。施入的肥料符合NY/T496规定的质量标准。
6.1.4 优化品种结构
新建桃园时,选用优质、高产、抗病力较强的优良品种;通过高接换种,淘汰老果园易感病的劣质品种,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品种自身的抗病能力。
6.2 化学防治
休眠期喷药保护、生长前期喷药保护、生长期喷药杀菌等,可有效防止该病害的发生和危害。具体喷药的季节、农药的种类和浓度详见附录B。
7 生产档案
7.1 建立生产档案
7.2 对生产技术、桃缩叶病等病虫害的防治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附录A(强制性附录)
国家规定果树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
根据农业部第194、199、274、322、632、1157、1586、1745、2032、2289、2445、255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8号公告规定,果树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艾氏剂、苯线磷、除草醚、滴滴涕、敌枯双、狄氏剂、地虫硫磷、毒杀芬、毒鼠硅、毒鼠强、对硫磷、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氟乙酸钠、氟乙酰胺、甘氟、汞制剂、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久效磷、克百威、磷胺、硫环磷、六六六、氯唑磷、灭线磷、内吸磷、铅类、杀虫脒、砷类、特丁硫磷、涕灭威、蝇毒磷、治螟磷、对硫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八氯二丙醚、氟虫腈、硫丹、硫线磷、灭多威、水胺硫磷、溴甲烷、氧乐果、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特丁硫磷、蝇毒磷、治螟磷、百草枯水剂、福美胂、福美甲胂、杀扑磷、溴甲烷、氯化苦、磷化铝、三氯杀螨醇、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林丹、氟虫胺、2,4-滴丁酯以及含硫丹产品、含溴甲烷产品。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防治桃缩叶病常用的杀菌剂及其特性
来源: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