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规模化养猪场来说,适当的对母猪进行淘汰,也是提高整体养猪效益的一个环节,那么到底哪些母猪需要淘汰?淘汰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接下来一起学习了解下。
1、总是不发情的后备母猪
经过合群、放牧运动、公猪诱情、补料催情,激素处理2个月仍不发情的母猪应淘汰。
2、屡配不孕的母猪
经配种3个发情周期才受孕以及屡次配种仍不能受孕的母猪。
3、低产的母猪
淘汰连续2胎以上产仔数少于7头仔猪的母猪,但对于初次配种体重太轻、妊娠期存在过渡饲喂、哺乳期失重过多、断奶体况差的母猪不包括在内。或者连续2次流产的母猪应淘汰。
4、母性不好的母猪
淘汰拒哺、弃仔、食仔,并屡教不改的母猪。
5、患炎症严重的母猪
淘汰患有乳房炎、子宫炎、阴道炎,泌乳能力下降,经药物处理而久治不愈的母猪。
6、患有繁殖障碍的母猪
患过病毒性传染病的母猪要及时淘汰,比如猪瘟、伪狂犬病,即使用药物治愈后,下一次产仔时也有可能重新发病,并会传染给仔猪。规模猪场每年至少3次按胎次高低对种母猪进行常规血清学检测,淘汰*毒呈阳性的母猪。
7、年龄衰老的母猪
这个是一个比较主要的原因,年龄大的母猪无论是各种性能上面都已经满足不了养猪场的需求。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4-5年),难以维持正常生产性能的母猪,应予以淘汰。
8、肢蹄病
由于于后肢无力或蹄部疾病,无法承受本身重量和公猪爬跨,而不能正常配种,这种母猪应予以淘汰。
对于一个规模化养猪场来说,母猪是核心,母猪的繁殖能力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适当的淘汰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