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苹果蠹蛾阻截防控技术方案

2021-03-09 11:35发布

2021年苹果蠹蛾阻截防控技术方案

苹果蠹蛾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严重影响苹果、梨等水果生产安全。根据全国农技中心预测,2021年全国发生面积60万亩次。新疆大部、甘肃中西部、东部和中南部、吉林中部和东部、辽宁西南部、河北东北部、天津北部、内蒙古中西部、宁夏中北部的部分苹果园点片发生,存在向未发生区扩散的风险。为做好2021年苹果蠹蛾阻截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延缓苹果蠹蛾传播扩散,防范其传入黄*高原和环渤海湾苹果优势产区,力争普遍发生区蛀果率控制在3%以下、疫情处置率达到100%、逐步压缩发生范围,新发疫点及时铲除,受威胁地区疫情不传入、不定殖。

二、防控策略

建立“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综合防控”策略。建立“西、北、东”三条疫情阻截防线,西线阻截在兰州以西,北线阻截在宁夏吴忠、内蒙古鄂尔多斯以北,东线阻截在天津蓟州以东。发生区加强检疫监管,做好监测调查,落实防控措施,压低虫口密度和危害程度。

三、区域重点

根据苹果蠹蛾发生分布情况和苹果产业发展布局,分三个区域,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1.西线地区。包括新疆、甘肃和陕西3个省(区)。根据苹果蠹蛾发生情况,可划分为普遍发生区,包括新疆全境,甘肃河西地区;零星发生区,包括甘肃兰州以西部分市县;受威胁地区,甘肃兰州以东和陕西全境。

2.东线地区。包括、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和山东7个省(市)。根据苹果蠹蛾发生情况,可划分为普遍发生区,包括哈尔滨市以东地区,辽宁鞍山市和葫芦岛市;零星发生区,吉林延边州、长春市和松原市、辽宁大连市、天津蓟州区、河北隆化县;受威胁地区,包括北京和山东全境,及其他5省(市)未发生县(区)。

3.北线地区。包括内蒙古、宁夏和陕西3个省(区)。根据苹果蠹蛾发生情况,可划分为普遍发生区,包括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宁夏包头市、中卫市、吴忠市、灵武市;零星发生区,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宁夏银川市、石嘴山市等;受威胁地区,包括陕西北部及2个自治区未发生县(区)。

普遍发生区主要采取化学防控、灯光和性信息素诱杀、农业措施等进行综合治理,降低苹果蠹蛾蛀果率,逐步压缩发生区域、减轻危害程度;零星发生区主要采取化学药剂应急防控、性信息素迷向、清除染疫果品等措施,力争扑灭新发零星疫情;受威胁地区重点是强化监测调查和检疫监管,及时发现并扑灭零星疫情点,严防人为传播疫情。

四、防控措施

1.加强监测预警。

在各苹果、梨、杏、沙果等优势产区,布设疫情监测网点,配备苹果蠹蛾性信息素专用诱集设备,及时掌握疫情发生消长动态。落实疫情报告与发布制度,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和分析利用,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普遍发生区,重点监测有代表性的果园和边缘区;零星发生区,重点监测疫情发生点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果园,果汁加工厂内及周边果园;受威胁地区,重点监测城镇、大中型水果交易市场或集散地周边果园,以及机场、铁路、道路两侧的果园。

2.实施综合防控。

冬季清园。刮除果树主干分叉以下的粗皮、翘皮,用石灰涂白剂涂白主干和大枝,在树干绑缚布带、稻草等诱集消灭越冬幼虫;清除杂草灌木丛、废弃箱等可能的越冬场所和物品。成虫诱杀。4月至9月,设置杀虫灯、性信息素专用诱捕器等设备诱杀成虫。连片大面积果园,可布设性信息素散发器进行迷向防治,阻隔成虫交配,降低种群数量。化学防治。在苹果蠹蛾卵孵化至初龄幼虫蛀果前(一般是监测到成虫后10—15天),选用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菊酯等药剂进行防治,诱捕器捕获数量(虫/诱捕器/周)10头以上的地区每年防治4—5次,3—10头的地区防治2—3次,3头以下的地区防治1—2次。对果汁加工厂、果品集散市场等重点场所可在调运高峰期进行预防性化学防治。废弃果园管理。对疫情重发的失管果园和房前屋后果树,在果实膨大中前期集中落果销毁,适时化学防控。

3.强化检疫监管。

高风险物品调运监管。严格控制疫情发生区残次果、虫落果及包装箱销(运)往未发生区,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检疫处理合格后,按指定的运输路线运到指定加工厂加工。对发生区的商品果,通过严格检疫检查合格后,才能外销。高风险场所监管。重点做好果汁加工厂、果品收购加工集散地检疫监管,明确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检疫责任,督促其配合做好调入果品检疫证书核查、疫情监测报告、预防控制措施等工作。

(来源:全国农技推广中心)